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1.2采购编号:【HXZB】20210502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0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已到期,为保证法律事务工作正常开展,需要继续提供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2.2资金自筹资金。
2.3预算金额:90000元。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服务期:1年。
2.6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
2.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经司法部门注册颁发的法律服务资质的单位(出具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磋商时,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6月至今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任1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料。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否则视同未提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磋商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磋商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
4. 响应报名及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9日至2021年0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报名。
4.2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
注:以上证件要求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6月02日16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及磋商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官方网站》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邮政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0379-63290508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先生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2021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