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F3206820342000064 | 项目名称 | 2021年农村生态河道卫星河东段河道整治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F3206820342000064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1年农村生态河道卫星河东段河道整治建设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2021年农村生态河道卫星河东段河道整治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农村生态河道卫星河东段河道整治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年农村生态河道卫星河东段河道整治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九华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本工程为2021年农村生态河道卫星河东段河道整治建设工程,总长约975m河道整治,采取一侧密排木桩护坡,木桩护坡长953m,一侧桩基砌块挡墙,长度880m。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总投资金额约204.27万元;总工期120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2021年农村生态河道卫星河东段河道整治建设工程。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10日,竣工日期2021年10月7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与其注册专业相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10)信用等级要求:/
(11)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2)其他要求:
①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缴费明细。
④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2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8.最高投标限价:204.2662万元,其中暂估价:0万元,暂列金:9.7269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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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九华镇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26250297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朱轶群
电 话:18262505354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