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连云港新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奥萨大健康产业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东晋路、东至空地、南至礼仪大道、西至金桥路。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04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899.84平方米,建设包括中试生产车间、地下车库、生产厂房一、生产厂房二、综合仓库、危险品库、门卫一、门卫二及雨水调蓄池,以及道路、绿化及管网等 。
2.3 检测范围: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幕墙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道路检测、污水管道及园林绿化检测、防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装饰装修材料检测、消防、民用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GMP装饰装修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内容(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除外),负责出具整个项目材料检测报告;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2.4 检测周期: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具体伴随整个施工周期,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2.5 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2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投标人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第三方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以上职称。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1)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通过备案的证明资料)。
(2)本工程遵照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投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 2020年10月-2021年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5)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至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没有缴纳报名费用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020年10月-2021年3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及2020年10月-2021年3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15时00分
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二楼开标二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03288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联系人:郑工
电话:1731234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