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6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HYT2021-Y-C-003-001;
2.项目名称: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5.时限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十四五”时期纳米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未来五年产业发展开头好、迈好步。为进一步增强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管理决策的系统性、科学性、前瞻性,突出实效性、针对性、先进性和便利性,采购科技创新领域专报服务,为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政策研究与制定、打造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重要支撑。
(二)服务内容
1、编制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应用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包括以下内容:
(1)总结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应用产业的发展基础;
(2)研究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应用产业的国际与产业发展形势;
(3)研究提出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2、研究撰写科技创新领域专报。
(三)项目要求
规划编制成果的内容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所有成果和数据版权属于采购人,最终交付的研究报告需满足采购人需求,要能够为苏州工业园区新兴产业发展决策提供支撑。
(四)服务要求
4.1 服务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
要求具有项目相关专业领域、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领衔,负责推进本项目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及时有效处理项目开展出现的异常状况。
(2)服务团队成员
服务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服务团队成员充足、专业能力突出,配置合理;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有力支撑本项目研究工作,保障研究成果和服务质量。
4.2服务要求
要求熟悉政府部门研究项目的工作流程,能够满足论证、汇报、按时提交研究报告,为研究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对于临时性、应急性的研究需求,要求快速、及时响应。供应商须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负责,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4.3成果交付要求
项目最终提交的成果要求:
(1)《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应用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1篇
(2)科技创新领域专报3篇。
4.4实施地点要求
具体实施地点根据项目研究服务需要确定,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研究服务开始前协商决定。
4.5验收要求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要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完成项目的验收和交付,并提交本项目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编制的原始资源格式文件、项目文档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响应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文件获取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北京时间)
售价:免费。
方式:网上报名,如下:
(一)文件获取
1.供应商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2.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及平台操作手册参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栏目中查看。
(二)递交文件
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回执、身份证等资料。
(三)技术咨询
1.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2.各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9:30(北京时间);
提交时间:2021年6月8日9:0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8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编制,为进一步增强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管理决策的系统性、科学性、前瞻性,突出实效性、针对性、先进性和便利性,采购科技创新领域专报服务,为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政策研究与制定、打造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重要支撑。为保证项目正常实施,故须加紧开展项目采购活动。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5.未依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创新中心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18F
联系方式:0512-66685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联系方式:0512-6270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佳、卢海波
电 话:0512-62700513,18606299864
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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