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林丰村至八月林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林丰村至八月林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发改投资【202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林丰村、八月林自然保护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林丰村至八月林公路恢复重建项目,路线设计里程全长1.782km,水毁修复里程为1.351km。起点位于共安彝族乡林丰村KO+OOO处,终点位于八月林自然保护区进口K1+782.012处。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m。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及本次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并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1.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2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05月30日23时59分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lsggzy.com.cn/)“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月/日/时/分,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6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
邮 编:614700
联 系 人:曲老师
电 话:186 8330 989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二单元4楼
邮 编:400050
联 系 人:邓海涛
电 话:1878134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