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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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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二期2020年建设项目应用软件开发项目单一采购公示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项目名称: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二期2020年建设项目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二期2020年建设项目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58.5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具体说明: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已完成建设内容应用系统开发的唯一承建单位。本次项目中的5个应用系统是本项目建设内容的一部分,是单一窗口平台项目应用的进一步完善和功能拓展,与前期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不可分割,须依托和利用前期单一窗口平台建设成果及技术进行建设;此外,目前正在运行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在与国家标准版及各口岸查验单位系统对接等方面使用的相关技术均为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多年积累形成的核心技术,具有不可替代性,同时已经为口岸用户广泛接受,并且得到了省政府及国家口岸办的一致认可,连续多年居全国领先水平。基于上述原因,延续选择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项目承建单位,对于保证“单一窗口”平台建设的连续性、系统功能的稳定性,保持口岸用户业务操作的高效便利、完成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的各项任务至关重要。此外由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继续承建本次项目可利用已有项目建设经验及技术优势,并且可实现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与单一窗口平台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无缝对接,保障单一窗口平台服务的延续及稳定,从而大幅加快建设进程,节约大量建设成本,规避项目建设风险。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方式采购,并由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次服务。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国贸中心E座7楼
三、
公示期限
2021/10/22至2021/10/29
四、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大连市港湾广场2号
联系电话:0411-82623276、0411-82626626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洁、奚旺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81号星海商城6号楼803室
联系电话:0411-83729636-805
六、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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