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决定公开选择1至2家评估机构,对我公司出租、租入房产公允性,购置、置换的房产及土地价值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a、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租、租入房产价格公允性评估项目
b、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辖内购置、置换房产及土地价值评估项目;
2.评估地点: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海西州、格尔木市涉及的各县、市;
3.评估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租、租入房产价格公允性进行评估;对辖内购置、置换房产及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构筑物必要数据的测量,其他需要作为评估的项目。
二.对评估机构资质与条件要求
1.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乙级(含已级)房地产评估资质、同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独立法人评估机构。
3.西宁区域外的评估机构,必须在西宁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4.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并参加现场报价。
5.必须以总公司报名。
符合上述资质与条件要求的单位,欢迎报名参选。
三.报名地点:西宁市新宁路20号人保大厦7楼。
四.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房地产评估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西宁区域外的评估机构,还应提供:西宁市有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设立办事处的,应提供办事处住所相关证明资料。
五.报名参选时间:有意参加本次低价选择的评估机构请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交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财会部,提前或逾期不予接收。
六.递交报价
参选房地产评估机构在递交报名材料时,应将竞投报价文件用信封袋装,并在信封袋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件上注明“见证开启”的字样并当面交给接收资料的工作人员。
七.选择办法
交易中心会同委托单位对参选评估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按低价中选的评选原则确定一至两家承接此评估业务。
八.其它事项
1.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⑴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予以密封的;
⑵报价文件未加盖竞投单位印章和授权代表签章的;
⑶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的,无法辨认的;
2.参选评估机构或者扣除无效报价人后不足二家的,直接采用谈判确定一至两家评估机构。
联系电话:0971-6331629
联 系人: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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