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奥体中心南侧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奥体中心南侧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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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新区奥体中心南侧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新区奥体中心南侧地下停车场已由石家庄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石新管经[202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正定新区城区综合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正定新区城区综合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正定新区奥体中心南侧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石家庄正定新区奥体中心南侧,河阳路以南,滨水路以北,东临天泽大街
2.3建设规模:在正定新区奥体中心南侧建设1座2层地下停车场,含附属用房及出地面交通核。共设置地下停车位1500个(包含450个充电桩停车位),总建筑面积44804.62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场面积43985.44平方米,出地面交通核建筑面积819.18平方米。
2.4计划工期:5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单位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财务要求:具备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天查询)
3.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无在建工程,具有县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县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具有县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县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质量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县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专职安全管理员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本),具有县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包括牵头人)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7日09时00分至2021年6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同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本项目,关注成功后,方可进行交易活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石家庄正定新区城区综合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正定新区 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B座518
联系人:容梦晗 联系人:刘立兵
电话:0311-88789169 电话:0311-89292774
郑重公告:
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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