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AQ-2021-2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批次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首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安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批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首批)答疑
问题1、邀请招标项目未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书)的,提供地级市(设区的市)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中标公示及招标人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作为认定依据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
问题2、请问“(1)2018年1月1日以来,单个人员承办的招标采购代理项目(同一项目多个标段/包仅计一个项目)数量:≥150个的,得10分;100(含)个—150个的,得5分;100(不含)个以下的,得3分;(仅计一人次,若提供多人的按数量最高人员计;本项最高得10分)”是否包含建设工程项目(如: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设计、监理等项目)?
答:包含建设工程项目。
问题3、磋商文件中第5页第二章第一节第12条响应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提供刻录响应文件内容的电子光盘或U盘(随响应文件一并密封,电子光盘或U盘中的内容应与响应文件的正本一致,若不一致,由磋商小组认定为磋商无效。)”。此项未明确电子光盘或U盘中文件格式,请问是否有要求?如果纸质版响应文件太厚,是否可以分册装订?
答:1、文件格式无要求。2、可以分册装订。
问题4、磋商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是地级市(设区的市)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截图。因截图出来清晰度不高,请问是否可以直接在网站上招标公告代替截图?的公告完整性更好,内容也清晰些。
答:可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联系人:林元元
联系方式:0556-59910080556-5991010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履约信息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 履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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