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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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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二期项目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单一采购公示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项目名称: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二期项目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二期项目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79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具体说明:1.保持平台服务稳定性与延续性需要
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依托于辽宁电子口岸平台进行建设的,“单一窗口”平台复用了辽宁电子口岸平台已有的软件产品、硬件设备以及网络、基础设施、软件项目及运营体系、客服体系等各方面资源,因此“单一窗口”平台的运行维护必须与辽宁电子口岸平台的运行维护相结合,无法独立完成。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包括国家标准版及地方特色功能,国家标准版及相关监管部门数据接口只对“单一窗口”地方运维实体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此外,该项目运维服务包括版本升级、系统结构调整等工作,需要运维人员对技术架构、数据结构等关键技术环节精准了解,为保证运维质量及平台服务稳定性与延续性,需由原平台开发商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运维服务。
2.确保平台数据保密性及安全性的需要
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中涉及口岸进出口敏感数据及海关、海事、边检等监管单位执法数据,有较强的数据保密性要求。为了实现数据保密要求,省、市政府会同各中直监管部门联合共建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包括大连市政府(大连港代持)、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辽宁海事局),按照监管部门的安全与技术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数据接口只对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其它公司不具备对接监管部门数据的要求和条件。因此,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方式采购,并由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次服务。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电子口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国贸中心E座7楼
三、
公示期限
2021/10/22至2021/10/29
四、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大连市港湾广场2号
联系电话:0411-82623276、0411-82626626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洁、奚旺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81号星海商城6号楼803室
联系电话:0411-83729636-805
六、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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