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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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四公司广州地铁11号线混凝土运输车招标租赁
第一章公开招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ZTEJSGS-租招-202103
现邀请各单位参与本次(编号:ZTEJSGS-租招-202103)公开招标,具体详情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次公开招标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11号线项目混凝土运输车租赁,项目混凝土运输车租赁已具备租赁条件,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混凝土运输车租赁设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租赁商参与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公开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为广州地铁十一号线流花路站,流花路站位于人民北路与流花路交汇处,沿南北方向布置,为地下两层(高19.6m、宽30m)双柱岛式车站,车站共设置4个工作竖井1个明挖配线段,其中车站主体部分设4、5、6号竖井及横通道进行主体施工,配线段设1号竖井及明挖段施工。车站共设4个出入口和2个风亭组。车站6#竖井为盾构提供接收条件。计划总工期158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总造价14.8亿元。
2.设备租赁内容: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2.1.本次租赁范围: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11号线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需租赁的混凝土运输车;
2.2.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运行、操作、维修、保养、安全费、税金、检查、取证等全部范围,且需提供具备合法有效的操作证件。
2.3.预计租期:暂定租期24个月,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并结算为准。
2.4.人员要求: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为准,操作司机由租赁商方负责,证件必须合法有效;同时每台混凝土运输车配备司机2名。
2.5.计价方式:按月结算,不足一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按30天/月);租赁商提供相应的公司资质。
2.6.所有租赁设备必须是出厂三年以内,同等条件新设备优先。
三、设备需求一览表:
机械设备租赁概况
设备类别
包件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
设备厂家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拟租期(月)
承租方
交货日期
混凝土机械
HNTYSC-01
混凝土运输车
4m3(3年内设备)
不限
台
3
24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暂定2021年5月(具体交货数量及日期以承租方需求计划为准)
四、租赁方式
本次租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租赁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保证金
1.招标保证金:1万元,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潜在出租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17:00前将公开招标邀请确认函(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报价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承租组织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将招标保证金足额转入承租组织单位账号(开户单位: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010192200005001.
),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保证金、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11号线项目混凝土运输车租赁公开招标”(汇款单扫描件及时发送至承租组织单位联系人邮箱),汇款单位名称与出租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在参加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出租人资格要求
6.1通用条件
6.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具有公开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设备种类较多,租赁价格低廉、服务优质、且和“公开招标单位”及其子公司一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设备供应商。6.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且出厂年限3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具备提供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6.1.3租赁业绩要求:出租人须提供报价设备2017-2020年的租赁业绩。
6.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7至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公司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6.1.5施工能力要求:出租人须具备报价设备租赁能力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6.1.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6.1.7其他要求:出租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招标方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
6.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1.9出租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
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出租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
2)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6.1.10出租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6.1.11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2专业条件
根据设备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
①满足通用条件的供应商;
②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③提供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态保持良好、运转良好、提供的设备已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
④需具备提供设备延伸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⑤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租赁与(http://)上发布。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获取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出租人:请于2021年4月30日9:30前,通过平台注册,并联系领取公开招标文件。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
9.1出租人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报价文件(递交纸质报价文件快递邮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00)。
9.2逾期送达的纸质招标文件,承租人不予受理。
9.3出租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且按时密封送达,外密封注明报价设备类型包件号。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包含全部报价文件内容,采用word或excel文档且压缩为.rar或.zip格式)一份,刻录到U盘内(光盘不予接收),与正本密封在一起。
十一、招标时间
10.1招标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
10.2招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
十二、组织单位
招标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承租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
联系人:彭威
联系电话:17723348837
电子邮件:877675776@qq.com
本次招标,标书费及投標保證金必须分别银行电汇缴纳,即不允许将标书费及保证金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办理。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可同时将多笔标书费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缴纳。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编辑报价时,按含税单价进行报价,系统自动生成含税报价合价,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网上报价合价与投标文件内含税合价一致。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时,务必设置开标后报价自动解锁。
附件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全称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通讯地址
所属单位
1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11号线项目部
本工程为广州地铁十一号线流花路站,流花路站位于人民北路与流花路交汇处,沿南北方向布置,为地下两层(高19.6m、宽30m)双柱岛式车站,车站共设置4个工作竖井1个明挖配线段,其中车站主体部分设4、5、6号竖井及横通道进行主体施工,配线段设1号竖井及明挖段施工。车站共设4个出入口和2个风亭组。车站6#竖井为盾构提供接收条件。计划总工期158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总造价14.8亿元。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903号中铁二局项目部
刘鑫15191865947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2:公开招标公告附表
公开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公开招标项目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元)
标的交货安装区域
公开招标人名称
出租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租赁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1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11号线
HNTYSC-01
元/月.台
3台(72个月)
1000.00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901号中铁二局项目部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1887378.64
附件三:
公开招标确认函
致: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中铁二局XXX项目工程设备的公开招标邀请书。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03;设备品种:混凝土运输车,包件号:HNTYSC-01。
我方(出租人)参与此项目公开招标,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公章)
邮箱号码:
联系人:
电话:
2020年我国的铁路重点推进项目共22项,共修建8203km,总投资6974亿元。
重点项目有:合肥至南京高铁、深圳至江门、银川至包头铁路、十堰至西安高铁、宜昌至襄阳铁路、井冈山至赣州铁路、重庆至黔江城际铁路、成都至新机场至自贡铁路、广佛江珠城际铁路、龙岩至梅州至龙川铁路、攀枝花至大理铁路、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至林芝)、酒泉至额济纳铁路等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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