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寻乌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委托,对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就其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6-XW-J013-1
(二)采购内容: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一
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国内服务)
2252
人
服务期限:壹年。参保对象:根据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当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低保对象及城镇特困供养人员。
筹资标准:2016年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90元,市、县财政按2:8比例负担。
补偿顺序:城镇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执行以下顺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大病保险、城镇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
保障水平: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补偿范围为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大病保险、城镇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后,需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费用不纳入补偿范围。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参保的城镇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现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大病保险、城镇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后,剩余部分中属于目录内部分费用,由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90%,个人负担10%。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政策规定由个人全额负担的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由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75%,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刷卡结算的,定点医院负担5%(在出院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给予直接减免),个人负担20%,在市外医院住院及未在定点医院住院刷卡结算的,则由个人负担25%。
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大病保险、城镇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和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部分,符合条件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城乡医疗救助。
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不设起付线,年封顶线为25万元。
保障时限:2016年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理赔结算:商业保险机构办理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时,取得的材料包括:住院发票、疾病证明书、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记录、医用材料说明书和合格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部门已报销的回执单原件。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已给予补偿的相关部门公章。商业保险机构应按照县内7个工作日、县外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理算及支付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城镇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审核确认后,补偿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其个人银行帐户。
商业保险承办机构的运营费用按不高于该项保险费收入的3%一次性提取。费用列支范围主要包含人力成本、查勘费、宣传费、硬件配置和信息系统维护费等。年度保险费收入减去年度补偿款和运营费用后的结余,应全额返还相应的单位,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支付的保险费,如出现政策性亏损,市、县财政按比例给予适当弥补。
商业保险机构要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业务知识培训,让双方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政策和操作流程,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相关政策,让城镇贫困人口真正了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内容,增强城镇贫困人口的参与意识;要积极宣传工作的成效,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为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680.00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省级分公司取得江西保监局认可的承办资质。
(四)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保证金: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须在开启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6年8月1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谈判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付款方式:成交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农村贫困人员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独立核算。资金专户除向参保人员支付补偿费用和运营费用外,不得发生其他支出。采购单位向成交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参数对象名单,并按标准一次性划转保险费。
(八)联系方法:
采购人:寻乌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寻乌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70769790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二楼
电话:0797-2851493
传真:0797-2851493
邮箱:gzjdxw@126.com
联系人:周经理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9210906534
网址:http://www.jxzfcg.gov.cn、http://www.gz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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