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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锦公司印染车间碱(双氧水)存储及输送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新疆华锦公司印染车间碱(双氧水)存储及输送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5-05-13
详细内容:
新疆华锦生态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印染车间碱(双氧水)存储及输送项目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华锦生态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印染车间碱(双氧水)存储及输送项目

2、项目编号:2025-新疆华锦-0077

3、采购需求及招标保证金:双氧水罐和碱储罐及输送系统一项,内容如下:

 

包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见附图)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钢制罐

Ф3.6m*H6m*10mm

6个

2

碱泵

 

1批

阀门

 

1批

手自控制

 

1套

液位监控及报警

 

1套

双氧水罐(特制PE)

10吨

4个



 

3台

阀门

 

1批

手自控制

 

1套

液位监控及报警

 

1套

管道及保温

 

1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为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会员),非注册企业需经际华集团所属企业推荐、注册、审核合格、缴费成为会员后(会员可享受服务:①采购信息查询,全流程电子平台的使用;②平台提供操作会员培训、远程协助、咨询答疑等客户服务;③其他),方可参与投标报价。

2.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条款(例如:中标价格、交货时间等),若因中标供应商的原因擅自违背合同条款,并影响企业生产,经际华集团核实后,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未来一年内都不可参与际华集团集中招标采购。

3.本次采购项目需要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收费方式如下:

服务类别

收费对象

序号

单次中标金额

收取费用(元/次)

中标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

1

≥10000万元

50000

2

5000万元(含)-10000万(不含)

20000

3

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

8000

4

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6000

5

2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5000

6

1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

4000

7

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

3000

8

20万元(含)-50万元(不含)

1000

9

20万元(不含)以内

不收取

具体缴费方式,详见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www.jihuacaigou.com/)右侧帮助中心-供应商标书费及中标服务费缴纳操作手册。中标服务费需及时缴纳,如因中标服务费未及时支付,将影响合同签订和执行,且平台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供应商交纳会员费或中标服务费后,由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具“服务费”科目发票;

报价单位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其它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能够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

4.3近三年(2022年1月以来)有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4.4 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

4.5 如生产、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6 投标人必须提供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7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按项目包分别收取)

收款单位:新疆华锦生态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开发区支行

账  号:30316701040012090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设备投标保证金标准收取。

转账事由: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2025年5月28日17:00前以电汇的方式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未中标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退回投标方。

2、 本次招标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总金额的10%收取。中标单位需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以现金或国有四大银行保函的方式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足额汇到招标人对公账户或递交至招标人财务部,如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按排名第二候选人签订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

3、如投标人出现以下行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②因不遵守投标程序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新疆华锦生态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造成损害的;

③确定为中标人后拒绝与新疆华锦生态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的;

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⑤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⑥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或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先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www.jihuacaigou.com)进行注册登记报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一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并通过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单位。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11:30,同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上传至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同时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上进行线上报价。

2.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建议顺丰快递)开标地点(接收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513室,胡国清132011329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本次采取线上开标方式。地点新疆自治区库尔勒市新疆华锦生态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5.述标:评审时评委认为有必要由投标人代表述标,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



招 标 人:新疆华锦生态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莲湖路南侧,富城路(纵二路)东侧

联 系 人:  汪殿来         胡国清

联 系 电话:13886299756     1320113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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