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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专项服务,业主及招标人为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管养总里程约58.147km,呈T字形分布,由东西走向的G9411、南北走向的G0425和S9919三路段组成(其中G0425在SK43+886~SK44+942与G9411的NK51+993~NK53+049共线,长1.056km)。G9411塘坑至亭角立交段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呈东西走向,起点连接虎门大桥,终点为亭角立交,接广澳高速广珠北段,桩号范围为NK45+328~NK53+049,长7.721km;G0425亭角立交至珠海下栅立交段起点SK43+886与G9411的NK53+049重合,由西向东沿G9411小里程方向布设,在坦尾枢纽处由北向南,经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横沥镇,中山市三角镇、民众镇、港口镇、火炬开发区及南朗镇,终于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接西部沿海高速,桩号范围为SK43+886~SK94+423,长50.537km;S9919下栅立交至珠海收费站段为G0425接珠海收费站的连接线,桩号范围为K0+000~K0+945,长0.945km。本次改扩建工程为亭角立交至珠海收费站路段(既G0425和S9919路段),路线里程长51.482km,最终扩建范围以交通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本次招标拟定范围为18处涉河建筑物防洪评价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应水利部门要求,需增加或减少对初判涉河点防洪评价或防洪相关专题等工作的,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变更合同费用。
2.2技术标准
涉河建筑物防洪评价工作开展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印发<河道管理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4年11月26日第一次修订)、《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规程》(DB44/T1661-2015)、《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214-2015)和《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15)等法律法规及技术导则。
涉河建筑物防洪评价工作,是由于主体工程布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需向河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编制相应防洪评价专题报告,并报相应河道所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行政主管部门经审阅同意方案后出具批复文件。
2.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为涉河建筑物防洪评价工作,根据原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2004年水利部组织制定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并以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04]109号文颁布有关单位执行,明确规定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相关要求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本项目涉河建筑物防洪专题可简化为以下主要内容:1)基本情况分析;2)项目及项目区概况;3)河道演变分析;4)防洪评价计算;5)防洪综合评价;6)防治与补救措施;7)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所需水下地形资料,由招标人提供。
2.4工作周期
本次招标工作周期暂定为3年,具体时间为自确定服务机构之日起,至完成所委托的各项工作,通过相关部门评审、批复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所示资质,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1]、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能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7日至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2:00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zb.gd.cn)购买招标文件。
5.2在规定的登记期间,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115号五羊新城广场7楼718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588857918
电子邮件:297000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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