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南宁长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质疑人于2021年5月18日向我中心递交了《质疑函》,对那洪街道办事处2020年惠民项目(健身器材)(项目编号:NNJKZC2021-009)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的规定,我中心于2021年5月21日组织本项目原谈判小组就质疑人质疑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处理意见,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一:江西左耒贸易有限公司竞标的室外健身器材第3、4、5、6、7、16、19、21、22、23、24、25、27、28、29、30、31、32项货物采用的是山东京奥体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厂家的产品,与质疑人采用同一品牌。京奥品牌生产厂家山东京奥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开具本项目授权书给质疑人,质疑人与生产厂家山东京奥体育器材有限公司负责人核实确认,未曾授权给江西左耒贸易有限公司。
经谈判小组重新审查,江西左耒贸易有限公司与南宁长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第3、4、5、6、7、16、19、21、22、23、24、25、27、28、29、30、31、32项货物所竞标产品采用的为相同品牌。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第20条“无效竞标”中第20.1.15.1款“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竞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首次报价最低的参加竞标;……其他竞标无效”的规定,江西左耒贸易有限公司首次报价为贰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283500.00),南宁长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首次报价为贰拾捌万贰仟肆佰玖拾元整(¥282490.00),南宁长江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比江西左耒贸易有限公司首次报价低,因此江西左耒贸易有限公司竞标无效,该质疑事项成立。
质疑事项二:室外健身器材所有产品的NSCC认证证书必须与证书确认函同时使用才能生效,且NSCC产品认证证书上明确写有“证书与确认函一并使用方有效”,京奥品牌生产厂家山东京奥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4日把产品的NSCC认证证书原件及证书确认函寄给质疑人,质疑人质疑江西左耒贸易有限公司在竞标文件中证书不全、缺页、无效,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原谈判小组认为:质疑人提交的质疑证明材料不能判定质疑人所质疑事项成立。由于质疑人的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委未对NSCC证书进行原件核查,可能影响最终评审结果。
原谈判小组认为:评审过程中未对NSCC认证证书原件进行核查,该质疑事项成立。
二、处理结果:
因质疑人的质疑事项一和质疑事项三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六条“……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废除江西左耒贸易有限公司成交资格,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经开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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