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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机电工程、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检测询比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辽宁省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机电工程、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检测询比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6-27
详细内容: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机电工程、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工检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0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3〕44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出资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起自葫芦岛市绥中县九门口隧道(冀辽界),接规划建设的G0121京秦高速公路秦皇岛至九门口(冀辽界)段,新建复线至前所枢纽互通式立交,利用既有G1京哈高速公路改扩建成为整体十车道,经绥中县、兴城市、葫芦岛市、锦州市、凌海市,止于盘锦市苇田区盘锦枢纽互通式立交,路线全长约238.209公里,其中新建九门口复线段长约16.142公里,改扩建段长约222.067公里。利用既有G1京哈高速公路冀辽界至前所枢纽互通式立交段长约8.63公里。拟采用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55米。共设置收费站15处、服务区6处、ETC门架39座、隧道1座。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起于鞍山市台安县,接拟新建的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止于黑山县万家村东侧,接黑山外环路,全长33.89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全线共新建桑林收费站、四家子收费站、黑山主线站3处收费站,机电工程主要负责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及通信系统建设。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2182—2020)《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 21/T 2869-2017)及合同约定的检测项目和频率,对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机电工程、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开展交工质量、外观质量和内业资料检查,并完成检测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完成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要求的其他检测任务。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检测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

  辽宁省(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

  3.2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机电交工检测任务的单位承担。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其他: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7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24-67852067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82364333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系电话:024-82364336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号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4-82364515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4-88325378

  邮 箱:zzhwzh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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