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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广西国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质疑人于2021年5月17日向我中心递交了《质疑函》,对那洪街道办事处2020年惠民项目(健身器材)(项目编号:NNJKZC2021-009)评标过程提出质疑。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的规定,我中心于2021年5月21日组织本项目原谈判小组就质疑人质疑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处理意见,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采购文件“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商务条款中“★为方便售后服务的便捷性,保证产品质量,所有室外健身器材必须为同一品牌并且产品获得NSCC认证证书,否则竞标无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采购执行程序评标中资格审查没有进行原件核查,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使竞标人权益受到损害。
原谈判小组认为:该质疑事项不属于资格审查范畴,但属于符合性审查,评审过程中未对NSCC认证证书原件进行核查,该质疑事项成立。
二、处理结果:
因质疑人的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六条“……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废除江西左耒贸易有限公司成交资格,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经开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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