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41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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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湖隧道工程金鸡湖隧道管理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金鸡湖隧道工程
项目编号
GYY201706049
招标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招标代理
工程地点
园区金鸡湖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GYY20170604917
金鸡湖隧道管理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建工程)
公开招标
1100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
金鸡湖隧道管理中心包含管理中心用房1栋及小型门卫房1个,管理中心用房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物高度26.2米,最大跨度8.1米,总建筑面积12328.42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3370.16平方米。总预算造价约11000万元。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80.00
账号:491074984868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7000平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7000平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12.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不限,但内容须包含本公告中:第7-11条的内容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1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1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其他条件:投标人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自行施工的内容符合本标段招标公告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本工程设计单位: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其他说明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5%,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将支付完成工程款金额的80%,通过审计付款至97%,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投标人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工程建设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资格预审项目的资审文件(*.JSZS)在本页面下载即可。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6/49:30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9楼
联系人:
王睿华/王震
传真:
电话:
0512-66606931/62766897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12、0512-66605616
要求本公告为: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5月31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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