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网络安全暨应急体系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网络安全暨应急体系设备
项目编号:市采公字[2016]1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54-30383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
联系方式:李腾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申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看公告原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第1包:应急体系设备8.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8.2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8.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8.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8.5无违法记录声明;8.6 采购货物中如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机、针式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目录页的复印件;8.7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便携式计算机)、便携式机、传真一体机应当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3C强制认证证书;8.8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需提供原生产厂家(开发商)出具的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8.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第2包:数字认证系统8.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8.2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8.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8.4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8.5无违法记录声明;8.6 提供颁发数字证书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8.7提供颁发数字证书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之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8.8提供统一认证管理系统生产厂商之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8.9 提供电子印章系统生产厂商之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8.10提供统一认证管理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生产厂商之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及相关检测报告;8.11 提供统一认证管理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生产厂商之著作权登记证书;8.12非生产厂家或非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原生产厂家(开发商)出具的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8.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8.8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晋中市锦纶北路3号(晋中市政务中心大楼309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晋中市锦纶北路3号(晋中市政务中心副三楼A3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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