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01,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战略研究局东部新区重点项目全景数据及实景三维数据采集采购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182020000060,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182020000060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战略研究局东部新区重点项目全景数据及实景三维数据采集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七十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1775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东部新区重点项目全景数据及实景三维数据采集。服务范围:东部新区。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保证拥有项目所涉及数据的永久使用权和销售权,确保采购人能够合法正常地使用服务成果内容。2、供应商所提供的数据成果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同时保证采购人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采购人提起侵权索赔,供应商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等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所有工作,并提交合格成果。服务标准:1、全景影像采集处理:使用无人机定期获取重点项目指定点位的空中全景影像并处理,用于系统发布,以满足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度跟踪、历史对比、建设成果展示要求。预计采集数量为500点次。2、利用倾斜航空摄影和机载激光雷达等技术手段,生产东部新区市民文化中心重点建设区范围内高精度实景三维数据产品,具体包含1∶500比例尺的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表面模型(DSM)以及实景三维模型,测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张璐(评审小组组长)、石红云、王旭(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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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以采购预算为准)。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14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备案号:(2020)0087号。二、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28-86360129 。四、本项目采购公告2020年11月16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朱琴;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或602。七、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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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战略研究局 |
地址: | 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成都东部新区市民中心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8-8636013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龙泉;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7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龙泉 |
电话: |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7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