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磋商]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4层405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1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C2020_944102_302-JH0012-XM001
项目名称: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等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可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01至2020-12-08,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4层4050
方式:
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4层4050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12-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4层405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12 号
联系方式:韩Q,626976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4层4050
联系方式:王琦,010-52877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
电话:010-52877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