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0-5839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珠海斗门航道管理站码头工程(ZB42合同段第二次)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0-5839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珠海斗门航道管理站码头工程(ZB42合同段第二次)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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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珠海斗门航道管理站码头工程(ZB42合同段)(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珠海斗门航道管理站码头工程(ZB42合同段)(第二次)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省珠海航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珠海斗门航道管理站码头工程分属于支保调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如下:
(1)1座工作船码头,码头长60m,宽15m;
(2)相关配套设施:1套(含给排水、消防、环保、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等)。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内容为拟建1座工作船码头,码头总长60m,宽15m;引桥总长56.5m,宽7.0m。
2.3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珠海斗门航道管理站码头工程(ZB42合同段)(第二次)计划工期:总工期1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需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下同)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桩码头工程施工。
3.3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未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交通运输部或住建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现行有效的“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的评价等级不能为D级[注: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最新一年度在广东省无信用等级而其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等级的,按办法规定其上一年度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按B级对待(对于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企业按C级或D级)]。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
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水运工程系列工程师技术职称。
(2)技术负责人资格
持有水运工程系列专业工程师职称。
(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详见附录5。
3.6投入主要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投入1艘不小于20m桩架打桩船或总吨位不小于250t起重船。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3.9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7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投标登记资料: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②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原件、施工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书(不能体现业绩信息的须提交体现业绩特征的结构平面、立面竣工图);③企业资质证书;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投标登记时最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投标登记时最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⑧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证书、第二代身份证、投标登记时最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⑨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状况表)。⑩1艘不小于20m桩架打桩船或总吨位不小于250t起重船的所有权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薄(如是租赁的,还需提供船舶租赁合同)。投标登记时需提交上述①-⑩项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钉成册(原件现场备查。)、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投标申请公函、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样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使用)原件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图纸及辅助资料共贰仟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2020年12月24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上发布。如有修改或补充或各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
7.答疑会/现场踏勘: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招标人解答的问题需盖章扫描件及文字电子版文件,发邮件至563760489@qq.com。所有解答均以书面的答疑纪要为准。
2、现场踏勘时间:不集中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3、其他说明:投标人如需现场考察,可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协助。
8.其他8.1投标人委派的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能参加投标登记、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
8.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3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附件2《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9.联系方式招标人:
广东省珠海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13号1栋2单元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0756-2118125
招标代理: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8号发泉大厦403室
联系人:
陈红
电话:0756-8502858-805
15019925544
传真:
电子邮箱:563760489@qq.com
注:
1、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标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三证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
3、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需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申请表。
4、未在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招标人:广东省珠海航道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
总部注册地址
上级主管部门
企业性质
联系方式
总部固定电话
邮政编码
总部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授权委托人
姓名
技术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企业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2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投标登记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见附件2.1,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原件
4
(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投标登记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
原件备查
9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拟投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投标登记前近三个月以来的社保),并提供当地社保局电话及查询网址;
原件备查
12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14
拟投入船机设备,提供船舶证书复印件(如是租赁的,还需提供船舶租赁合同)。
原件备查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资料内,作为投标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2、本表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附件2.1: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资格条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珠海斗门航道管理站码头工程(ZB42合同段)(第二次)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投标申请人名称)以(投标申请人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需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施工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评标时原件备查。
3、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上述原件备查。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施工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3、经审计的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评标时原件备查。
4、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上述原件备查。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下同)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桩码头工程施工。
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施工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3、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业绩(不含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工程项目),并且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以及交(竣)工验收证明书(不能体现业绩信息的须提交体现业绩特征的结构平面、立面竣工图)。业绩的承担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定,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
4、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5、所有业绩证明材料,评标时原件备查。
6、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上述原件备查。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未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交通运输部或住建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处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现行有效的“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的评价等级不能为D级[注: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最新一年度在广东省无信用等级而其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等级的,按办法规定其上一年度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按B级对待(对于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企业按C级或D级)]。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施工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人数
资历要求
项目经理
1
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水运工程系列工程师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和承诺函)中签字确认,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技术负责人
1
持有水运工程系列专业工程师职称。
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和承诺函)中签字确认,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1、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各1人,具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预算员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C证);
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其他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一经登记,不得更改。(注:应附相应证书、身份证及递交投标登记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施工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资料,评标时原件备查。
3、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上述原件备查。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投入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主要设备
1、投标人须投入1艘不小于20m桩架打桩船或总吨位不小于250t起重船。
注:(自有的应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薄,且登记的所有权人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租赁的应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薄,并提供船舶租赁合同且合同期限要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原件备查。
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施工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评标时原件备查。
3、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上述原件备查。
附件:
招标公告及附件(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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