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补充信息化基础资源存储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0年12月02日 18:56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补充信息化基础资源存储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其他存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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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2日 18: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12月02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边天宇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2538521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贞礼 022-24465551 |
代理机构名称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JSSWJ2020BCJCZYCCS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补充信息化基础资源存储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六项售后服务
原描述为“根据售后服务本地化服务能力、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方式、培训方案等情况打分。本地化服务能力强、响应程度高、质量保证措施及培训方案,可操作性强,得4分;本地化服务能力较强、响应程度较高、质量保证措施及培训方案,可操作性较强,得2分;本地化服务能力一般、响应程度一般、质量保证措施及培训方案,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其他,得0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售后的服务能力、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方式等情况打分。服务能力强、响应程度高、质量保证措施,可操作性强,得4分;服务能力较强、响应程度较高、质量保证措施,可操作性较强,得2分;服务能力一般、响应程度一般、质量保证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其他,得0分。”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二楼207室
联系方式:王贞礼 022-24465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天宇
电 话: 1862253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