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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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1341-2021-00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MH-2021-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采购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有误
更正内容: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联合体投标时,除要求联合体成员共同盖章的内容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外,其他资料可以只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或联合体成员共同盖章),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均需盖有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联合体投标时,被授权人必须是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共同盖章);
5.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注:关于分公司或支公司投标分公司或支公司作为投标供应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的人员及业绩不作为响应供应商的人员或业绩,若招标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
地址: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752-3232017
2.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酩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二巷9和园12-A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2-28009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52-2800960
惠州市酩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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