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容东片区D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容东片区D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D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东片区。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D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总楼栋194栋,其中住宅189栋,幼儿园2座,小学1座,社区服务中心1座,社区商业中心1座。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包括14#地块招标范围内的弱电智能化工程,用地面积115400m2,建筑面积315664m2;
二标段:包括15#地块招标范围内的弱电智能化工程,用地面积77900m2,建筑面积186748m2;
三标段:包括16#地块招标范围内的弱电智能化工程,用地面积170945m2,建筑面积449700.77m2;
四标段:包括18#地块招标范围内的弱电智能化工程,用地面积191332m2,建筑面积445382.62m2;
五标段:包括20#地块招标范围内的弱电智能化工程,用地面积130860m2,建筑面积288612.33m2。
本次招标估算总费用预计约人民币17481万元,其中,一标段3472万元,二标段1969万元,三标段4874万元,四标段3991万元,五标段3175万元。
2.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0日,除管廊影响外的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受管廊影响部分的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2.4 本项目招标范围:
容东片区D1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地下全部系统及其子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访客对讲系统、户内安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光纤入户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楼宇对讲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源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所有弱电智能化系统以及室外弱电智能化系统内容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全部技术服务内容(总包范围内的预留预埋工程除外)。(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本次招标不包含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商业中心等公建的弱电智能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智能化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需满足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电气及智能化工程相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财务要求:(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包括附注部分。
3.1.5信誉要求:(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8)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10 09:00至2021-02-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9时 0 分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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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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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丁经理
| 联系人: | 靳工、张工、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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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301376127
| 电话: | 189312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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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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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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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18055711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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