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新建场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新建场地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某部新建场地;(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3)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包含基础场地、楼房改建和综合场地工程;(4)计划工期:60日历天;(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当年的财务状况表。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不接受外资、外资控股等存在外资背景的企业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10至2021-02-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1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投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05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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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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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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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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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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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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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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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曹新颜、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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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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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1-86958907、1537394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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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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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1-8787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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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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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cxy12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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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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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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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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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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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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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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