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城乡结合部样板街(京港澳高速至北环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9055001G01,
沙河市城乡结合部样板街(京港澳高速至北环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城乡结合部样板街(京港澳高速至北环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招标核(2020)53号核准,沙审批审【2020】2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沙河市城乡结合部样板街(京港澳高速至北环段)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资金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园林或绿化类专业,以职称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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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10 00:00至2021-02-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沙河市太行街 | 地址: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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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闫慧龙
| 联系人: | 王利沙 |
电话: |
0319-8788185
| 电话: | 0319-525110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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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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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beigaoda@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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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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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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