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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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723_11234272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垃圾分类处置监督管理所
资金 其他
2021年采购环卫工人工作服和防护用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120.25.193.109/)获取招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文件编号:0809-2141YXG11100
(二)项目名称: 2021年采购环卫工人工作服和防护用品项目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1,169,450.00元
(四)最高限价: 人民币1,169,450.00元
(五)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 2021年采购环卫工人工作服和防护用品项目
2.标的数量: 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品目类别: A070399其他被服装具
2)项目内容:
采购名称
数量
交货期
采购预算
2021年采购环卫工人工作服和防护用品项目
1批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人民币1,169,450.00元
注:(1)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2)本项目所有标的采购本国产品。
(六)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4日至2021年07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120.25.193.109/)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120.25.193.109/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020-66825886 QQ:212723329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 30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8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现场看版: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行需要前往现场考察本项目的采购货物的样版;同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授权函》前往考察现场,具体安排如下:
(1)现场看版时间:2021年07月31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现场看版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5.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按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活动:
(1)本项目允许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投标文件寄送至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2)邮寄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3)凡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选用中国邮政、EMS及其他信誉良好的邮递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当预留充足的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在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邮寄文件丢失、密封破坏、逾期送达、灭失等风险及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在邮寄单中注明内容为“某项目(文件)编号(写明项目编号或文件编号)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寄出文件后将邮寄单证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以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知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及协助投标人及时查收其投标文件。
(4)为避免发生部分文件丢失,建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对除投标样品(如有)外的投标文件包装在同一个外封包装内,外封包装封面请标注所投项目名称、项目(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请填写具体时间)前不得启封”等内容,外包装封面及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不参加项目开标活动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主动放弃其对开标环节提出质疑的权利。
(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越秀区垃圾分类处置监督管理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38号之二
联系方式:020-83824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詹小姐,020-83172166-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小姐
电 话:020-8317216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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