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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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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库尔勒鸿雁河新区市政道路路灯亮化工程总承包已经由库发改项目【2021】5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库尔勒鸿雁河新区市政道路路灯亮化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库尔勒市鸿雁河新区
2.工程规模:库尔勒鸿雁河新区市政道路路灯亮化工程,分为7条道路,分别为复兴大道、河北路、和硕路、轮台路、若羌路、塔指西路、杜鹃路。其中复兴大道(迎宾路至塔指西路)全长约7.7km,共463套12m路灯;河北路(环城西路-永安大道)全长约2.4km,共133套12m路灯;和硕路(铁克其路至迎宾路)全长约1.9km,共122套12m路灯;轮台路(环城南路至和硕路)全长约3.4km,共211套12m路灯;若羌路(南库大道至安康路)全长约1.6km,共92套12m路灯;塔指西路(永安大道至复兴大道)全长约0.9km,共50套12m路灯;杜鹃路全长约1.2km,共84套10m路灯。共计:1155套。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KEL2021102293900101001
库尔勒鸿雁河新区市政道路路灯亮化工程总承包
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竣工图设计;施工部分——库尔勒鸿雁河新区市政道路路灯亮化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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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为区外企业的,需办理进疆信息报送册;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区外企业的,需办理进疆信息报送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一年(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16日。)5.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7.财务要求:(提供2018-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提供)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提供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注:1、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并且在开具保函的银行官网能查验真伪信息。并提供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和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原件的扫描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核查。提供电子保函信息应包括有关的查询码、编码、数据等有助于查验真伪信息。)汇款时资金用途处必须注明项目名称。(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附件”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zwgk/002004/20200330/9fa0e32a-7190-4bfd-adcb-48d1b55fd2ce.html(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6)、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在开标阶段由招标代理组建“钉钉视频会议室”,投标单位需在电脑上安装钉钉办公软件,搜索钉钉群号:32235817,加入钉钉群。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失败,后果自负。(7)、监督电话:0996-2907509;0996-2293197。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益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库尔勒市
地址:
库尔勒市铁克其路冠农汇景台门面3栋3层
邮编:
邮编:
841000
联系人:
王进龙
联系人:
李文
电话:
17397533288
电话:
186996397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315831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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