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三坊七巷南街项目动产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10月24日 19:16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三坊七巷南街项目动产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项目 |
| 品目 | 货物/无形资产/金融资产和负债
|
| 采购单位 | 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4日 19:16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93306、83393307 |
| 采购单位 | 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百华大厦1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女士/0591- 876766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
项目概况
福州三坊七巷南街项目动产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J-2021-268-1
项目名称:福州三坊七巷南街项目动产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采购项目的性质
|
| 1
| 1
| 福州三坊七巷南街项目动产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项目
| 融资
| 1项
| 本项目为福州三坊七巷南街项目动产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项目(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共36个月,自首次实际放款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谈判报价人应为在国内(不含港澳台)经相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租赁公司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须包含融资租赁。3.1.2谈判报价人近5年内(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往前5年,不含公告发布当日,下同)须至少具有1项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国内(不含港澳台)融资租赁业绩,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涉及需保密的,允许做涂抹处理);3.1.3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3.1.4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5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1.6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 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2)谈判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报价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http://www.ccgp.gov.cn)
4、谈判保证金、报名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1610007052530977
5、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6、公司邮箱:83393301@163.com。
7、项目经理:经办人(李萍/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8、本公告中最高限价、预算金额:35000万元,为成交供应商在租赁期内为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额度3.5亿元的融资租赁资金。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综合成本(即利息+服务费)5.5%(谈判公告中最高限价、预算金额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百华大厦16楼
联系方式:朱女士/0591- 87676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 0591-83393306、8339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