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磋商文件第3页: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40000.00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
服务期限
1
购电服务
约60万千瓦时
0.40 (元/千瓦时)
240000.00
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备注
按实结算
注:响应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现更正为:磋商文件第3页: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40000.00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固定价格)
项目预算
服务期限
1
购电服务
约60万千瓦时
0.40 (元/千瓦时)
240000.00
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备注
按实结算
注:(1)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固定价格),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以“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浮动费用”模式参与交易,固定价格结算电量与市场联动价格结算电量按照采购人实际用电量90%:10%进行分配,浮动费用为全电量收取(浮动费用部分:0元/千瓦时)。
2、原:磋商文件第6页:
1.项目预算:人民币240000.00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
服务期限
1
购电服务
约60万千瓦时
0.40 (元/千瓦时)
240000.00
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备注
按实结算
注:响应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现更正为:磋商文件第7页:
1.项目预算:人民币240000.00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固定价格)
项目预算
服务期限
1
购电服务
约60万千瓦时
0.40 (元/千瓦时)
240000.00
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备注
按实结算
注:(1)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固定价格),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以“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浮动费用”模式参与交易,固定价格结算电量与市场联动价格结算电量按照采购人实际用电量90%:10%进行分配,浮动费用为全电量收取(浮动费用部分:0元/千瓦时)。
3、原:磋商文件第8页: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合同实施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响应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服务。
(3)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须但磋商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现更正为:磋商文件第10页:
1.报价要求
(1)电价组成:
1)本项目以“固定价格+联动价格+浮动费用”模式参与交易,固定价格结算电量与市场联动价格结算电量按照采购人实际用电量90%:10%进行分配,浮动费用为全电量收取。
2)固定价格部分:以最终成交价参与交易。
3)市场联动部分: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每月发布的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参与交易。
4)浮动费用部分:0元/千瓦时。
5)市场风险防控选用“超额电费共担条款”内容:采购人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出30%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低于20%部分的费用由采购人返还给成交供应商。
6)交易手续费及用电偏差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不选用煤电联动模式。
(2)投标报价:
本项目要求各响应供应商以不高于上限0.40元/千瓦时(最高限价)对电价中固定价格部分平段价格单价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0.40元/千瓦时)。
(3)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4、原: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下午15:30(当天下午15:00 时开始受理磋商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现更正为: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上午09:30(当天上午09:00 时开始受理磋商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采购文件中相应的部分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3日三、其他补充事宜/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白田村山子尾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方式:0762-3610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兴源路北面中山大道东边怡翠阁3A号-A区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62–3827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贞
电话:0762–3827828
附件:NC026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vk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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