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寿宁县武曲镇梅洋路口至梅洋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武曲镇梅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2.项目概况2.1 建设地点:寿宁县武曲镇梅洋 2.2 控制价(估算价):376.76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340.1771 万元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寿宁县武曲镇 Y104 桦武线梅洋路口,起点桩号K0+000,沿老路拓宽改造至K0+585.400与已设计梅洋桥衔接,后继续沿老路改造至终点梅洋村顺接老路终点桩号K1+824.923,全长1.825公里。本项目建设类别为改建工程。 2.4 工期要求:6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竣(交)工 验收办法》、交通部现行《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520-2020)合格标准和《公路工 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K值=10%,发包价计算方法:(3767553元-109735元)*(1-10%)+109735元=3401771元、(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同时中标人应根据项目采购标的,按有关文件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3)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若此项规定与采购发包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4)按施工期限、合同规定、设计图纸和工程规范认真组织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3.3 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投标人应上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并附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质及人员要求在证件有效期均需提供相应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5)投标其他相关证件 4.报名时间及方式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5月30日14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5.中标人选取办法5.1 交易时间:2025年05月30日 14时30分5.2 交易地点: 寿宁县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6.联系方式项目招标人:寿宁县武曲镇梅洋村民委员会地址:寿宁县武曲镇梅洋村联系人:林张建联系电话:13115933755寿宁县武曲镇梅洋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时间: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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