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康养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修改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2.3 其他:”修改为:“其中:”
2.“3.6 其它要求:”的内容全部删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如不同时具备其中任何一个资格要求时,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施工单位。”修改为“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安陆市康养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批复文件。”删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3.1“设计费用不超过最高”修改为“设计费用在最高限价内报价”
3.2“投标总报价=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投标人确定的本项目施工、采购(设计费忽略)报价费 率(%)。”修改为“投标总报价=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投标人确定的本项目施工报价费率(%)。”
4.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1财务要求:“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修改为“企业成立时间不满足三年财务要求的,提供满足要求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如果一个年度都不满足,则不提供。”
4.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修改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于牵头人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4.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删除备注栏“拟派本项目的设和施工全部人员应为投标人的正式人员,”
4.4修改:“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全部人员应为投标人的正式人员。拟派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人员应全部为投标人的正式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个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单位盖章的社保清单或社保缴纳发票),联合体投标时,按设计和施工单位分别提供。2、施工方的全部人员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录入的人员;”本修改内容属于附录“其他要求”栏的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前附表
1.1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响应第五章(八) 关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重要说明、(九)合同条款部分补充规定(工程预算及结算、签约合同价及合同价格)”中的(八)、(九)序号对应修改为(七)、(八)
1.2信誉(3 分):“省级一项得 1 分“修改为”省级及以上一项得 1 分“
1.3人员配备(5 分):“投标人拟派施工管理团队配备齐全、完善及合理可行、酌情给 2-5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拟派施工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专业、经验是否满足项目要求,酌情给 2-5 分;”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发包人任务书:删除“2. 详见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安陆市康养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批复文件。”
2.(八)合同条款部分补充规定(工程预算及结算、签约合同价及合同价格)“若施工结算价大于签约合同价中的施工预算价加预备费加采购费用(项目暂估价)实际支出三者之和时,施工结算价确认为签约合同价的三者之和”修改为“若施工结算价大于签约合同价中的施工预算价加预备费加采购费用(项目暂估价)实际支出三者之和时,施工结算价确认为签约合同价”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一)投标函7.(其他补充说明)项下增加:
7.1施工费用报价(费率)%,大写:;
7.2采购费用(项目暂估价)报价(固定总价)万元,其中康养设施及设备万元、室内家具家私万元;采购费用(项目暂估价)报价大写;
7.3设计费用报价万元,报价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