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2025年度金陵红外配件框架火焰检测器D-LX201UI-C1/M4/84EX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2025年度金陵红外配件框架火焰检测器D-LX201UI-C1/M4/84EX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6-20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金陵红外配件框架火焰检测器D-LX201UI-C1/M4/84EX(招标编号:NWZ250711-3835-08471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火焰检测器D-LX201UI-C1/M4/84EX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5年度金陵红外配件框架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火焰检测器D-LX201UI-C1/M4/84EX
8.000
PC
2
红外测温仪-32℃-580℃ 1%
6.000
PC
3
红外测温仪-32℃-530℃ 1%
5.000
PC
4
测距测高仪光激励 0-50M
5.000
PC
5
火检传感器FL-G
5.000
PC
6
工业视频内窥镜 -3m 5.5mm
5.000
PC
7
红外线测距仪 .05-200m 1.5mm
4.000
PC
8
红外热像仪-30℃-650℃ 2%
4.000
PC
9
红外热像仪-20-550℃ 0.04°C
4.000
PC
10
红外测温仪-30℃-350℃ 2%
3.000
PC
11
激光测距仪电激励 620-690nm
3.000
PC
12
红外热像仪-20-280℃ ±3℃
3.000
PC
13
红外线测距仪 .3-50m ±0.01m
2.000
PC
14
红外热像仪 ℃-500℃ ±2℃
2.000
PC
15
便携式红外测温仪400-2000 ℃ ±0.5%+1℃
2.000
PC
16
红外线测距仪10-500m 0.5m
2.000
PC
17
手持激光测距仪半导体 0.05-100m
2.000
PC
18
激光测距仪光激励 0.05-40M
2.000
PC
19
便携式红外测温仪-30℃-650℃ 0.1%
2.000
PC
20
安装支架FL-G
1.000
PC
21
控制板M7000ST-Ex03
1.000
PC
22
红外测温仪-200℃-660℃ 1%
1.000
PC
23
红外热像仪-20℃-1200℃ ±2℃
1.000
PC
24
便携式红外测温仪-18℃-1500℃ 0.05℃
1.000
PC
25
便携式红外测温仪32-42.9℃ 0.1℃
1.000
PC
26
红外线测距仪 .05-200m 1.5mm
1.000
PC
27
激光测距仪光激励 0.2-120m
1.000
PC
28
红外热像仪-20℃-800℃ 0.05℃
1.000
PC
29
红外热像仪-10℃-1500℃ 2%
1.000
PC
30
红外热像仪-20℃-2000℃ ±1℃
1.000
PC
31
红外热像仪-20-650℃ 2%
1.000
PC
32
红外热像仪-20-550℃ 0.1℃
1.000
PC
33
红外热像仪-18℃-1500℃ ±1℃
1.000
PC
34
红外热像仪-40℃-350℃ 1%
1.000
PC
35
便携式红外测温仪32-42.9℃ ±0.3℃
1.000
PC
36
火焰检测控制器R4343E1014
1.000
PC
37
火焰探测器 7-6152-9024
1.000
PC
38
探头FKG-VUM
1.000
PC
39
红外热像仪-20-700℃ ±2℃
1.000
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投标人提供国内化工类至少有4家以上(含)光学及配件类业绩表。提供业绩表中2家有效合同盖章复印件,提供相关联系人供查验。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等服务支持及备件供应保障,提供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无质量承诺的否决(不限于对其制造的产品和零部件的质量控制应当符合原设计单位技术要求、保证所提供加工工艺完善,检测手段完备,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现场经过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使用寿命期内有满意和可靠的性能、所供产品是全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原厂正品配件,必须与原产品能互换使用,进口配件是通过正规渠道引进的),提供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需提供盖章版承诺书,承诺此次投标产品与相关标准、关键条款无偏离或无违背,且对装置运行无预期性危害,由于替代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危害需承担相应损失。如投标人报价时选择报价表里或等同于品牌,可以在开标前发起澄清,以澄清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4)投标方必须对附件备件清单需逐条准确、合理的全部报价(运费、紧急加工费、测绘等不可单独报价,须含在各分项中),若某项物资报价出现空缺,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得删除行项目及更改行项目顺序,删除或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开标一览表中无投标型号及投标品牌的否决。
(5)若为代理商,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招标物资中至少一个品牌的代理证书,投标方需承诺中标签合同前需要取得实际所供物资的正式授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19日20时0分
至
2025年6月26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刘淑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的操作手册(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领购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后方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正常支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可以选择“是否退保证金”,如选择“是”则系统自动创建退款数据,如选择“否”则不自动触发退款。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保证金递交说明:
(1)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2)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在系统中填写保函信息,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3)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0.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1.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3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仲洁
联系人:
刘淑琼
电 话:
025-58989835
电 话:
025-86486109(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wangzj.jl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liusq@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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