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2025-2027年度塔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标4:所有规格的低温钢、铬钼钢、复合板、抗氢钢等材料塔器)茂名石化、广州石化、中科炼化、北海炼化、海南炼化检维修基建、技改技措、日常检维修、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乙烯四聚制1-辛烯装置、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炼油区域公辅工程等塔器-包4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2025-2027年度塔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标4:所有规格的低温钢、铬钼钢、复合板、抗氢钢等材料塔器)茂名石化、广州石化、中科炼化、北海炼化、海南炼化检维修基建、技改技措、日常检维修、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乙烯四聚制1-辛烯装置、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炼油区域公辅工程等塔器-包4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7-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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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2027年度塔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标4:所有规格的低温钢、铬钼钢、复合板、抗氢钢等材料塔器)茂名石化、广州石化、中科炼化、北海炼化、海南炼化检维修基建、技改技措、日常检维修、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乙烯四聚制1-辛烯装置、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炼油区域公辅工程等塔器-包4(招标编号:NWZ250725-2103-08555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茂名石化、广州石化、中科炼化、北海炼化、海南炼化检维修基建、技改技措、日常检维修、茂名石化南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乙烯四聚制1-辛烯装置、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化工炼油区域公辅工程等塔器-包4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5-2027年度塔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标4:所有规格的低温钢、铬钼钢、复合板、抗氢钢等材料塔器)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填料塔
1.000
批
2
板式塔
1.000
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提供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 :近三年(2022年-2024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1.3 业绩要求。
(1)制造业绩提供有效商务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2017年1月~2024年12月),至少有20台塔器的制造及运行业绩,且:
包4:DN≥3000mm的塔器,至少有5台,且至少有3台低温钢、铬钼钢、复合板、抗氢钢材料。
上述资格条件业绩需单独列表。
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能够体现设备直径和材质的竣工图复印件。业绩表仅需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有效业绩,并应包括用户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及合同交货期,并须在业绩证明文件中标记清楚。同时提供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不同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以下相关设备(含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性能用途),提供装备调查表、清晰图片,同时提供购置发票或与公司地址一致带经纬度(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数字)清晰设备照片。(按照各标包的否决项)
1.加工设备。
①铣边机(刨边机)
②卷板机冷卷能力:包4≥80mm。
③数控等离子切割机;
2.焊接设备
①埋弧自动焊机;
②带极堆焊机,适用于包4;
③窄间隙埋弧自动焊机,适用于包4;
3.检测检验设备
①原材料及产品检测检验设备。若委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资质及相关协议;
②无损检测仪。若委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资质及相关协议;
4.起重设备
桥式起重机:包4≥100吨/台。
5.热处理炉:不小于5m(W)×5m(H)×14m(L),适用于包1~包4。
(3)投标人提供本次标的物的技术方案需满足《塔器和压力容器框架协议联合采购技术要求》,并提供承诺书。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不接受偏差。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偏离内容确认以公开发布澄清为准。
(4)书面承诺项:1、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投标文件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供货范围出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均承诺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真实的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1日18时0分
至
2025年7月7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郭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7月12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李奕欣
联系人:
郭欢
电 话:
18318169929
电 话:
0759-3609605
电子邮件:
liyixin.mm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guoh@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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