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天合创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接地器材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
公告名称: |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天合创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接地器材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7-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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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天合创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 制氢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接地器材(招标编号:NWZ250718-3069-08546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接地器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天合创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 制氢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接地器材
1.000
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2)同一品牌仅允许一家投标商参与本次投标。同一品牌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此品牌所有投标商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投标人中若有一项不满足技术要求中标注“★”的条款,即否决投标;若有五项及以上不满足技术要求中标注“▲”的条款,即否决投标。投标商在技术响应文件中应对★号项的条款进行直接且实质性的响应,如提供证明、报告、产品样本的节选内容等方式,不可仅用满足、无偏差等字样模糊回复,也不可模糊回复见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章节内容,否则视为不满足★号项的要求。
(4)投标方提供的加强型复合防腐接地材料及附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技术协议的要求,加强型复合防腐接地材料理化性能的第三方检测应由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等同机构)出具的在效期内并满足技术协议要求的报告;加强型复合防腐接地材料电气性能的第三方检测应由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或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或同等机构)出具的在效期内并满足技术协议要求的报告。
(5)性能(10%HCl、10%NaOH、10%NaCl、10%H2SO4、10%Na2S 浸泡 1000h 及耐中性盐雾 1000h)检测需提供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同级别(国家检测实验室级别)出具的检验报告。
(6)产品具备良好的耐老化性能,经人工老化试验(荧光紫外灯暴露试验法 1000h)无起泡、无剥落、无开裂、无生锈。需提供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同级别(国家检测实验室级别)出具耐人工老化试验的检验报告。
(7)接地电阻在线检测装置具备省级(或直辖市)及以上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或防雷设施检测服务机构(服务中心)出具的带有CMA、CNAS标识的型式检测报告。
(8)接地网腐蚀电位在线检测装置具备省级(或直辖市)及以上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出具的带有CMA、CNAS标识的型式检测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30日19时0分
至
2025年7月7日1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赵天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7月1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建民
联系人:
赵天宇
电 话:
010-84876694
电 话:
010-59963373
电子邮件:
zhangjianmin.se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oty@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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