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告标题: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理部吊车、平板车租赁公告公告内容:
第一章 租赁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理部
设备租赁公告
租赁编号:SCFA00000053550
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现汇,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吊车、平板车租赁进行公开询价。租赁项目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理部,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包含10栋高层住宅楼、一栋商业楼、配套用房和地下车库,建设内容主要有桩基、建筑、结构(含装配式)、水(不含室外供水)、电、电梯、消防、设备安装、室内装修、幕墙、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区间道路设计、装配式深化、基坑支护、绿建及节能、临时样板房及样板房装修、售楼部装修等所有室外配套设施等工作内容。
2.2 询价内容: 吊车、平板车租赁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询价租赁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5年07月08日11:00时至2025年07月10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4.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2日18: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4.3 电子租赁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五、联系方式
租赁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路双桥武塘GZ428地块
租赁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Z42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理部
租赁组织机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路双桥武塘GZ428地块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638155881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项目联系人:吴刚 联系电话:18638155881
2025年07月08日
六、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车地点
交车期
备注
1
汽车吊
25T
吨
3200.00
项目指定地点
至工程竣工结束
含操作手、燃油
2
汽车吊
50T
吨
600.00
3
平板车
9.6m
吨
900.00
4
随车吊
12T
吨
200.00
5
汽车吊
25T
套
98.00
6
平板车
12T
套
98.00
7
汽车吊
50T
根
585.00
1、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设备要求。
2、结算周期: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3、支付周期: 90 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本期结算租赁款的70%,剩余30%在 180 个工作日内付清,承租方有权视建设方对租赁项目的资金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若因建设方原因,计量款无法及时拨付时,承租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出租方应给予理解和支持。
4、支付方式: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由甲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扬州GZ428地块项目吊车、平板车租赁询价文件.doc 下载 预览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 1 汽车起重机 20-25t 3200 吨 2 汽车起重机 40-50t 600 吨 3 平板拖车 900 吨 4 随车起重机 >5t 200 吨 5 汽车起重机 20-25t 98 套 6 平板拖车 98 套 7 汽车起重机 40-50t 585 根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暂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