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慈城镇人民政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服务(三期)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慈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3年;最高综合单价限价:37.84元/m3。2.2 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业主指定地点2.3 本次招标范围:慈城镇人民政府建设占用耕地进行耕作层剥离及清运,具体见《委托人要求》;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2.5本项目标段划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3.2未被“信用中国”、(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4日9:00至 2025年7月18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5. 投标保证金5.1金额:人民币肆万元;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5.3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3)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19日15时整。 (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6.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6.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7月21日14时0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g:8061/login.html)”。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6.3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g:8062/),在线观看响应文件开启直播过程。6.4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7.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8.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以下网站上发布:(1)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g/)(2)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3)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慈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9号联 系 人:王老师电 话:0574-2761706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何丁华、赵丽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电话:0574-87939871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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