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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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集团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华中营销中心沥青公开询价公告公告内容:
中交一公局集团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华中营销中心沥青公开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华中营销中心基质沥青70#A级需求约8000吨,现公开询价。
供货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项目沥青拌合站。
二、供应商注册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iccec.cn/完成报名并进行报价。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合作意向单位选择“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及以上。
(2)2022-2024年每个自然年内,沥青类产品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
三、询价时间
公告时间:2025年7月18日10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10时00分
报价时间:2025年7月18日10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10时00分
(实际以系统时间为准)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需在报价之前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将不予采纳!
投标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请于2025年7月21日10时前汇入以下账号(汇款需使用投标人对公转账进行汇款),付款凭证备注栏填写“FA****投标保证金”。
若确定为中标单位,则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账 户 名 称: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营业部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5101700030J
银 行 行 号:1031 0000 9015
账 号:1109 0101 0401 02 656
退还保证金条件及信息:投标人将纸质的(1)收据(原件)、(2)退款文件(文件需写明退款账户名称(需跟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所投文件编号、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及电话)、(3)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正商木华广场3号楼b座1113 (凯通公司),张嘉诚收(15617525987)。收据内容: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抬头: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收据盖财务专用章。
退还保证金时间:在收到投标人退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出现以下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处罚。
(1)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
(2)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2、投标人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和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上传系统。
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西145号
联系人:郑吉祥 联系电话:15623372117(招标人员)
联系人:张嘉诚 联系电话:15617525987(系统联系人员)
联系人:李敏志 联系电话:18610860755(监督人员)
六、报价具体要求
单价机制:综合单价(含税)=基准价+调节价+运输单价(其中调节价、运输单价为固定价)。
沥青基准价参考到货日百川资讯网站(http://www.baiinfo.com/)石油产业“沥青板块”公布的“国内沥青批发价”山东均价价格网价参考价予以确认。如到货日网上有多次价格公布,则以第一次公布价格为网价,如到货日是节假日网上未公布价格,则按前一次有网上公布价格作为网价。
此次报价的基准价参考百川盈孚网2025年7月11日—国内沥青批发价—山东均价,即3850(元/吨)。
项目可用沥青厂家: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调节价:可正可负,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
运输单价:指把货物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
一票制结算(包含货款和运费),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
七、支付方式
1、先货后款。
2、支付时间及比例: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为一结算周期。每月11号对账办结算,乙方及时开票给甲方,甲方应于结算后30日内支付所欠乙方全部款项的100%(因发票延后导致财务当期无法挂账的除外)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支付网银电汇、银行承兑汇票、E 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支付。如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E 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后,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自付票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提供贴息凭证后据实贴现,在结算单上进行确认,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政策),自付票之日起乙方三个月内未能提供贴息凭证则视为乙方放弃此成本费用。乙方同意接受以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3、履约保证金:
乙方选择以下方式(1)或(2)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60天内无息退还。合同期内,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中标金额3%)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
(2)甲方于结算的货款中扣除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八、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2、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标准的规定要求详见附件1。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华中沥青公开询价-河南新乡市原阳县黄河高速1标.docx 下载 预览 2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华中沥青公开询价-河南新乡市原阳县黄河高速1标报价表.xlsx 下载 预览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单位 1 道路石油沥青 AH-70 吨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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