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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园道路两侧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农业园道路两侧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7-21
详细内容:
农业园道路两侧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WXXS202507002







招标公告





农业园道路两侧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园道路两侧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农业园道路两侧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锡山数据备[2025]3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新天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台创园内





2.1.2 建设规模:1、对安羊路东起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西至蚌子河两侧,长度约595米的路面进行路侧种植、边界遮蔽、并对道路两侧设施、路面划线四方面的调整梳理,另对亲水平台进行环境及安全整治。2、对花博大道南至安羊路北至安羊路两侧长度约437米的道路两侧进行动线梳理,完善人车分流,并在道路东侧增加临时停车位,并增设停车场疏导指示灯,解决企业停车难的问题,同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提升对入园企业的服务质量。





2.1.3 合同估算价:51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0日,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8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农业园道路两侧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范围内合同价≥4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后首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所注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自2023/07/18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07/1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04/1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18日 15:00 时至2025年07月23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4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新天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锡东大道(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内)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4、15号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钱梦佳、成李钦 





电话:

0510-88269091 

电话:

1516157329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237100173@qq.com 

电子邮件:

2643100962@qq.com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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