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大学南湖校区4号学生宿舍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育部关于东北大学南湖校区4号学生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教发函【2025】2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80%,自筹资金20%,招标人为东北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南湖校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899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0690平方米(其中包含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地上22层,地下2层。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人防地下车库等。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总工期:总日历天数979,2025年12月15日开工,2028年8月20日竣工验收完毕(包括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和质量验收)并交付使用。
其中,设计工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自方案确定后15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20日内交付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60日内交付施工图(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发包人及设计人的约定为准),现场跟踪及后续服务:直至通过项目竣工备案后结束(具体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其中,施工图预算编制工期:施工图设计完成10日内。
其中,施工工期:截至2027年7月31日,主体结构封闭;截至2028年8月20日,完成全部工程,通过所有验收(包括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和质量验收)并取得运行条件、移交招标人具备立即使用所有功能。
标段名称:东北大学南湖校区4号学生宿舍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 E210101ET02000129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用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东北大学南湖校区4号学生宿舍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以及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一切事宜,并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招标人。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地质勘察及物探;设计;施工;本工程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联调联试、试运行、验收、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等 (包括履约期间各项目成果报审、报批、设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直至通过所有政府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正式运行条件、移交招标人具备立即使用功能的项目全过程工程总承包;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校内竣工移交工作。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31082.5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EPC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
(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
(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其他要求: (1)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如下:1)EPC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通过项目经理刷卡认证;2)施工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4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5日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 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https:// dts.lnzb.com:8888/ zjt-bid/)。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人:祁女士,联系方式:024-83962730。
2.招标负责人:庄老师,联系方式:024-8368925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4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庄老师 联 系 人:徐佳、徐雨桐、王本镕
电话:024-83689255 电话:024-23383567-801、80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ngcdd@163.com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