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川红高速智慧工地项目
设备、安装及运维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川红高速智慧工地项目设备、安装及运维采购,招标人为四川智能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川红高速智慧工地项目设备、安装及运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川红高速公路智慧工地设备安装及运维项目,作为推动四川路桥在建项目数字化转型的关键举措,旨在通过系统性建设实现管理效率提升、施工安全保障、资源配置优化及施工质量改进等核心目标。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涵盖:网络基础设施、视频监控系统部署、人员定位系统搭建、人车门禁系统装设、监控中心建设、户外全彩(单彩)显示屏、环保设备配置等设备、安装及运维采购。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川红高速智慧工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办公区、隧道、预制梁场、碎石加工场、桥梁等重点区域的网络基础建设、视频监控、人员定位、人车门禁系统、语音广播、监控中心、户外彩屏、环保设备等设备、安装及运维采购。
2.3服务地点
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沿线项目部、隧道、桥梁、钢筋厂及拌合站等重点区域,具体实施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标段号为包件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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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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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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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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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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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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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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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红高速智慧工地项目设备、安装及运维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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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及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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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月,具体采购数量及供应时间以甲方后续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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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定后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笔金额150万元及以上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包含本标段招标主要货物类别(网络基础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人员定位系统、人车门禁设备、语音广播设备、监控中心设备、户外全彩屏设备、户外单彩屏设备、环境检测设备)中一种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或系统集成项目。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投标且在行政处罚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
(6)在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3.5 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实际组建服务团队,团队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团队其他人员。
(1)项目团队人员人数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 名,技术负责人1 名,安全负责人1 名,团队其他人员5 名。
(2)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资格证书);交安B证或建安B证;至少在1 个类似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负责人职务(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3 个月的投标人单位社保证明。
2)技术负责人1 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资格证书);至少在1 个类似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技术负责人职务(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3 个月的投标人单位社保证明。
3)安全负责人1 名,在项目中担任过安全负责人职务,从事2 年以上本次招标内容类似项目建设经验;交安C证或建安C证;至少在1 个类似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安全负责人职务(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3 个月的投标人单位社保证明。
4)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人员,满足施工需求不少于5 人,其中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至少1 人(需提供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具体以施工实际需求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近3 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记录或纳税凭证;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应有明确的合同金额,内容包括合同、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3.6其他要求
(1)参与投标的蜀道集团外部单位必须为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中已完成入驻的协作方;
(2)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不得为《川汶、川红及郎川高速智慧工地项目设备安装及运维劳务采购》(招标编号:M5100005240006456001)项目的中标人。以上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可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输入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查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8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6日00时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