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
连云港新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三、相关技术参数及要求:
详见报价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企业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或在暂停期内;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市场监督部门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人承担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相关项目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如有意参加,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报价表。
说明:投标人须按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文件须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时间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招标人提供相关必要资料起30日内完成环评报告表的编制及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连云港市环保部门审批通过。
七、付款方式
环评报告表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连云港市环保部门审批通过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报送文件时间、地点:
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9时3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报送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214房间(开标二室)。
联系单位:连云港新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8-80328932
监督电话:萧工,0518-80328962
九、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最高限价为2万元;
2、投标报价为项目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表、装订、各项税费等费用。除此之外,招标人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报送文件须自行装袋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评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
连云港新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