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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太平路东侧地块及相关配套项目搬迁工程(二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太平路东侧地块及相关配套项目搬迁工程(二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5-19
详细内容: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太平路东侧地块及相关配套项目搬迁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太平路东侧地块及相关配套项目搬迁工程已经通州区有关部门批准,已经落实,现决定对房屋拆迁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60.5万元,投资额约60万元。本项目搬迁范围为跃进西路以南,兴石河以西,太平路以东,江海大道以北,共计约200户民居,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一标段(创业路以南):民居约75户,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二标段(创业路以北):民居约75户,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三标段(兴仁横河北):民居约50户,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最终结算按测绘实测面积计)。共叁个标段。

2. 招标内容:按工作规程、相应政策和专业技术要求提供房屋征迁服务及拆除服务,包含标段内地面建筑全部拆除和清障结束,并做好拆除地块的防扬尘措施。

3.资金镇财政

4.投标限价:委托征迁服务费为9-11 /㎡,按测绘面积计取。(拆除残值由中标方所有,如联合体投标的,残值分配由联合体各方自行协商确认)。

5.工程范围地点及征迁、拆除进度:详见房屋征迁、拆除计划表;

6.质量、时间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件(本项目接受体投标)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4.取得通州区房屋征收机构准入证并年检合格的房屋征收服务机构,2021年以来经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准入;

5.拆除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由招标人负责核实拟征迁拆除项目所必须符合的资质要求);

6.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已取得2021年度通州区房屋征收工作上岗证的人员(6人);

8.从事房屋拆除施工的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拆除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资格审查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通州区房屋征收机构准入证等相关资质证书、房屋拆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当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

3.公司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规模的业绩(提供经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认定的业绩汇总表为准(新成立的公司业绩可以为无);

4.拟投入的持有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6人)的资格证明材料(http://www.jszb.com.cn/jszb/);

5.拆除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证书(由招标人负责核实拟拆迁拆除项目所必须符合的资质要求);

6.拆除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安全B证);

7.联合协议(如有);

8.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9.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

以联合体投标的,以服务征收机构为牵头单位,但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同时提供上述材料

五、招标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8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48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东侧3楼)。

八、投标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九、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项目实施的地点:兴仁镇

十二、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址:兴仁镇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3-68383068

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通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纪女士

话:13182486119 15651339618

附表: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太平路东侧地块及相关配套项目搬迁工程计划表

标段

位置(村、居)

征迁及拆除面积

估算(万㎡)

时间部署

创业路以南

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

90日历天。计划开、竣时间为:具体时间部署按招标人工作进度要求推进。

创业路以北

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

兴仁横河北

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合计

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

十四、开标基本条件:如开标时不足三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如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少于三家,招标人有权宣布本项目招标失败。

十五、特别:

1.潜在投标单位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

2.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下载中心相关说明文件。

3.报名后请各投标人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5.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在答疑期内可提出询问或质疑,在答疑期之后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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